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刘红霞、沈成)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事务局4日发布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修订版。从培训计划管理、组织管理、培训项目分类管理、讲座费用计算等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推进了严格节约反浪费体系建设。
在培训计划管理方面,新办法在重申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报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备案的同时,强调临时增加的培训项目必须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报销时提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材料。 同时,在监督检查环节,增加了“是否临时增加培训计划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的内容。
在培训组织和管理方面,新方法在重申对培训内容、膳食和活动的六个“禁止”和五个“禁止”的同时,强调“谁举办培训,谁承担费用”,不收取学员费用。严禁转移或摊派培训费用,并增加“是否铺张浪费”的监督检查内容
同时,新方法明确指出,培训项目应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应结合会议费用进行调整。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的要求,培训项目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于省部级人员、部局级人员、师级人员及以下人员 考虑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培训基本在北京举行,原有180元的住宿费标准难以满足需要,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应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会议费标准的调整适当提高。
具体来说,一级培训住宿费调整为500元/人日,伙食费150元/人日,场地、材料、交通费80元/人日,其他费用30元/人日,合计760元/人日 第二类培训的相应标准分别为400元、150元、70元和30元,合计650元。三类培训的相应标准分别为340元、130元、50元和30元,合计550元
此外,原来半天计算讲座费用的方法不够准确。在实际实施中,一两个课时也按半天计算。本修订版符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按课时计算培训时间的规定。讲课费的计算单位从“半天”调整为课时。标准分别为: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课时不超过500元,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课时不超过1000元,院士和全国知名专家平均课时不超过1500元。 同时,规定教学费用按实际课时计算,最多半天4课时。 一次超过一个班的同时,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据了解,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有关?棵沤愿鞯ノ坏呐嘌祷疃芭嘌捣训墓芾砗褪褂们榭鼋屑喽郊觳椤?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新办法的行为,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通知他们。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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